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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民进胡玲同志被聘为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来源:党委统战部 作者:统战科     日期:2009-04-27    

      

         日前,经四川省委统战部推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聘请我校民进支部副主委、省政协委员胡玲同志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五届特约检察员,任期五年。

       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检察机关的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我们党坚持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检察展现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发扬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检察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检察机关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的一种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