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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政党协商 激发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来源:   日期:2016-03-24    

核心要点:

中国共产党秉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理念,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真诚协商,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共识,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应对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这种以团结、合作、协商为特点的民主形式,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汇聚智慧谋发展的优势,展示了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真实性、广泛性、包容性。

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充分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推进,民主党派才有实现政治夙愿、展示自身价值的舞台。开展政党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发展,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政党协商的内容明确、形式固定、程序规范、机制健全,形成了协商前的制定计划、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协商中的情况说明、发表意见、交流互动,协商后的意见整理、交付办理、结果反馈等三个环节若干步骤的运作流程,使政党协商能够充满活力、务实有效开展。

中共各级党委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协商能力,主要体现为具有协商意识、熟悉协商方法、营造协商氛围,更加主动协商,更加善于协商,通过经常性的深入协商凝聚智慧和力量,改善党的领导,提高治国理政水平。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能力,主要体现在具有协商责任、敢于讲真话、善于建诤言,协商建言针对性操作性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党协商。继20151月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后,10月中央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党协商的基本内涵、地位作用、主要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实现了政党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党协商质量,激发多党合作制度效能,需要在深化认识、坚持原则、强化机制、增强能力等方面着力推进。

一、深化认识: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政党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党协商有助于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基于共同目标,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就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已经作为制度固定下来。目前,中共中央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每年主持召开45次专题协商座谈会,分别就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政府工作报告、半年度经济工作、中央全会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等内容,与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协商。通过政党协商,搭建了制度化的表达意见、沟通协商的平台,形成了广泛民主与集中领导的相互统一、尊重多数与照顾少数的有机结合,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稳步发展。

政党协商有助于增进政治共识、凝心聚力办大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目前,我国八个民主党派成员超过100万,还有一定数量的无党派人士,具有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特点,汇集了社会众多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领军人物,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秉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理念,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真诚协商,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共识,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应对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这种以团结、合作、协商为特点的民主形式,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汇聚智慧谋发展的优势,展示了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真实性、广泛性、包容性。

政党协商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创新。政党协商作为我国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已深深嵌入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每有大事,必相咨访”。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就治国理政的重大问题,以会议协商、书面协商和约谈协商等形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法治中国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决策的制定出台,都多次听取并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政党协商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多种固定渠道和机制,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坚持原则:党的领导是政党协商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障

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充分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推进,民主党派才有实现政治夙愿、展示自身价值的舞台。开展政党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发展,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政党协商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坚持党的领导与开展政党协商,是统一而不是对立的,不能一讲坚持党的领导就忽视乃至不要协商,也不能一讲协商就削弱乃至放弃党的领导。开展政党协商的过程,既是广泛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也是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了解和接受中国共产党政治主张、形成共识的过程,通过沟通交流、统一思想、集思广益、增进共识,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政党协商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承担起政党协商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好政党协商,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但中国共产党担负着首要责任。”这既是对各民主党派的殷切希望,也是对中共各级党委的明确要求。中共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把政党协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切实纳入决策程序,真正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同时,要重视对政党协商的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努力成为政党协商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营造宽松和谐的协商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因为我们是执政党,应该更加自觉地做到虚怀若谷、集思广益。我们将一如既往营造宽松民主的协商环境,鼓励不同意见交流和讨论,真正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氛围。”中共各级党委在政党协商中要以开阔的胸襟、平等的心态、民主的作风,营造良好环境,开展真诚协商。协商过程中应设置交流互动环节,鼓励不同观点的互动,容得下不同看法,听得进逆耳之言,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能够敞开心扉讲真话、畅所欲言道实情,为党和政府决策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三、强化机制:实现政党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制度机制是保障政党协商常态长效的基础。目前,政党协商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宪法为基础、以中共中央文件和法规为主体、以相关配套政策为辅助的完备制度保障体系,这是开展政党协商的重要遵循。政党协商的内容明确、形式固定、程序规范、机制健全,形成了协商前的制定计划、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协商中的情况说明、发表意见、交流互动,协商后的意见整理、交付办理、结果反馈等三个环节若干步骤的运作流程,使政党协商能够充满活力、务实有效开展。当然,各地政党协商开展情况还不平衡,有的存在随意性、表面化和形式化现象,有的以通报情况、部署工作代替协商,有的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等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党协商效能的发挥。我们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政党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要健全知情明政机制。知情明政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前提。要加强有关部门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积极搭建知情平台,定期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举行通报会、报告会、座谈会等,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时了解中共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掌握社会信息动态,确保他们在政党协商中议政议在关键处、建言建在点子上。

要完善考察调研机制。考察调研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根本。要结合各民主党派实际,协助他们在优化调研选题,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调研方面,探索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调研活动,及时主动提供信息资料,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使考察调研深入基层、扎进一线,确保协商建言切中肯綮、有的放矢。

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工作联系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基础。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强化交流与合作,建立定期走访、座谈交流、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参加相关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等制度,使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从“一旁看”到“一起干”,在实际参与中了解情况、找准问题,增强协商建言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要强化协商反馈机制。协商反馈是政党协商取得实效的关键。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协商轻反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协商反馈制度,强化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办理时限,对协商中的意见建议做到及时研究、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协商反馈的形式规范化、要求具体化、工作制度化。

四、增强能力:提升政党协商的意识和水平

协商能力直接决定政党协商的成效。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有加强协商能力建设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中国共产党来讲,要加强对政党协商的领导,增强协商意识,更加善于协商。对民主党派而言,要努力提高政党协商能力,担负起政党协商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

中共各级党委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协商能力,主要体现为具有协商意识、熟悉协商方法、营造协商氛围,更加主动协商,更加善于协商,通过经常性的深入协商凝聚智慧和力量,改善党的领导,提高治国理政水平。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能力,主要体现在具有协商责任、敢于讲真话、善于建诤言,协商建言针对性操作性强。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率先垂范下,各级党委加大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频度和力度,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不断提高。同时,民主党派协商建言的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以民主党派中央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他们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意见建议310多件,许多得到采纳,有些直接转化为党和国家的决策。比如,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积极应对区域灰霾污染、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十三五”期间GDP增速的建议、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等,都吸纳了民主党派的真知灼见。

当前,政党协商面临难得机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舞台更为广阔,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尤为重要。中共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实施意见》规定,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党协商责任,熟悉政党协商方法,总结政党协商经验,加强政党协商机制建设,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各民主党派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政党协商能力。要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党协商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培训课程,提高政党协商的意识和水平;结合民主党派界别优势,利用各专门委员会人才资源,加强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具有自身特色、服务参政议政的智库,提升协商建言质量;通过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等途径,在实践中锤炼品格、增长才干,提升履职能力和协商本领。(中央统战部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