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党建理论建设既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老问题体系,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新课题框架。新老问题集聚,有需要继续加强的,有需要释惑解疑的,有需要转型升级的,也有亟待破解和探索的。梳理一下,大体可分成四大类。
一、老问题,即长期以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
(1)基层如何破解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规范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基层党派组织不健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开展起来相对较难。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东部沿海一些地区的基层民主党派组织得到较快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也创造了一些新的形式。比如,基层的专题协商就很有成效。像杭州市萧山区的专题协商会,台州市黄岩专题协商会和区级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顾问团(划设责任区),仙居的乡镇重大决策党外人士咨询顾问制度,临海乡村同心会客室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基层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瓶颈问题。这里,还需要关注的是,基层多党合作中往往政党协商与其他几种渠道协商的边界不像上层那么清楚。事实上,参政党无论作为组织还是个人,积极投身鲜活生动的基层协商和社会协商实践,不仅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依法治国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使自己“接地气”、知民情,从中接受锻炼、培养才干。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的不断加深和协商民主建设的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这一问题有着一定实践基础和现实意义。
(2)如何破解民主监督难题。长期以来,相对较有成效的参政议政而言,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和老大难问题。当然首要需要执政党要有博大的胸怀,要畅通知情和沟通渠道,形成民主监督反馈和评估机制,着力破解“事后容易事前难”、“建议容易批评难”、“反映容易反馈难”、“聘任容易落实难”、“规定容易规范难”等问题。对于参政党而言,不仅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一是要发挥地位超脱、利益超脱的优势,围绕中心工作如我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情况等开展监督;二是要发挥政党监督的优势,发挥团队效应,积极通过政党协商和建议批评的形式开展监督;三是举荐好各类特约人员,努力将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纳入监督体系;四是深入调研,知情出力,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形式,先易后难,讲求切实可行。
二、困惑的问题,即尚未完全破解或尚未得到广泛认同的深层次理论问题
(3)共产党执政地位和民主党派参政地位合法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有的人把西方两党制、多党制奉为圭臬的错误观点,总觉得自己的肉不香,人家的菜有味。而我们一些理论工作者甚至一些党政领导有时也缺乏理论底气和政治自信,谈及这一问题时往往顾左右而言他。或者对解释不了的问题全用“中国特色”四字来应付。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理论的不成熟。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是我国的政党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习近平要求全党一定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问题,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一样,都是历史形成的,法律确定的,实践发展的。这方面不仅需要大力宣传,也有待作进一步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使理论更趋成熟,以增强自信心、说服力和可信度。还如,宪法在规定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和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的同时,也指出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因此依法履职是法治国家建设对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共同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增强依法按章循制履职的法治意识,做到议政建言、民主监督于法有据,做依法治国的积极践行者。
(4)如何看待目前非中共人士在政府机关和司法部门担任职务不如建国初多的问题?党外干部是“花瓶”还是真的有职有权?长期以来,这是困扰党外人士甚至是统战干部的两个相关的敏感话题。对第一个问题,解答众说纷纭,一度全部归结于“反右”和“文革”破坏所致,随着时间越往后推而越苍白。近几年有所破解,党内党外很多人都认识到,一是当时政府性质(统一战线性质的联合政府)所致,二是党内党外从政人才的错位所致。对第二个问题,往往是请党外干部现身说法,说明党外干部在其职、谋其事、负其责,其分工范围内的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得到充分尊重。但无论是哪个问题,目前系统、全面、深层次科学分析的文章还不多见,特别是在对内对外宣讲中迫切需要权威解读、鞭辟入里的理论文章,从而跳出“以己昏昏,使人昭昭”的怪圈。比如,产生腐败的必要条件是权力,如何从党外干部违法案例入手,剖析党外干部的职、权、责问题,就是破解第二个问题的一个很好的视角和切入点。
(5)如何看待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问题。这里既有理论问题,也有政策问题。从理论上讲,如何看待多党合作双方组织发展所谓的“不对称”——即所谓的肝胆相照中“肝太大、胆太小”的问题。现在全国共产党员近9000万人,而8个民主党派加起来成员也只有100多万人,从表面上难免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这实际上涉及执政党和参政党发展的现实依据和社会基础的问题,需要从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性质、组织形式、发挥作用的方式、各类安排的比例、发展速度的历史和现实考察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比较分析研究,才能得出让人信服的结论。而在政策层面,要通盘考虑历史延续性、时代前瞻性和现实可行性,还要根据各党派的特点,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新的对策,进而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提出组织发展新纪要。
三、需要转型升级的问题,即过去已积累成功经验却面对新挑战需要重新谋划、转变思路的问题
(6)民主党派如何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个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既是老问题又是新问题,改革开放数十年来,民主党派利用各自成员联系广泛特别是与港澳台海外有着渊源关系的独特优势,在促进内地与台港澳海外的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以及港澳回归和祖国统一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时至今日,民主党派成员在这方面的个体优势仍可发挥作用,但更重要的是要发挥组织的优势。特别是当今港澳台社会政党非常活跃,在港澳台政治走向和与内地关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民主党派能不能、怎样与港澳台政党开展交往交流,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新课题。
(7)发挥民主党派在意识形态中的作用。社会服务虽然不是民主党派的职责,但一直是民主党派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过去几十年的社会服务主要是经济、科教、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俞正声主席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民主党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主流媒体、重点网站,要多为民主党派创造发声的平台,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当今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政府公信力面临挑战,民主党派地位超脱、利益超脱,可以从党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发声。同时民主党派成员中有着一批专家学者和文化界名人,有些本来就是网络界名人,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各民主党派都要研究如何发挥自身联系广泛、位置超脱、功能独特的优势,在引导和平衡国际国内舆论中起到独特作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搞好舆情引导,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新问题,即中央最新会议和文件要求必须研究和破解的新问题
(8)参政党如何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都对参政党提出了新职责,即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外增加了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包括了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两种渠道。习近平总书记和俞正声主席都在多个场合强调,搞好政党协商需要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努力。对共产党来说,关键在于增强协商的意识;对民主党派来说,关键在于提升协商的能力和水平。民主党派参与协商,关键在于说的对而不在于说了算。各民主党派要研究如何提升自身参与协商的能力和水平,这些能力包括:政治认知能力,宏观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建言献策的能力,等等。
(9)参政党如何提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这次中央统战工作会议提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能力从原有的四项能力增加为五项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及新增加的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其中“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应包括查找、分析和解决自身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能力。当前,重点应研究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趋同性问题和党外干部如何增强防腐拒变能力这两大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10)民主党派如何参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这是统战工作条例提出的,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参与”一词,是民主党派协助党和政府做新阶层人士工作呢,还是民主党派组织可以从新阶层人士中吸纳发展成员呢,值得研究。从我省基层实践探索看,一方面一些民主党派组织在积极吸纳新阶层人士加入党派组织;但另一方面因知联会组织发展健全、影响较大,在一些地方事实上形成了与党派组织争夺新阶层人士的现象,少数地方甚至出现吸引党派成员加入知联会的现象,党派组织对此有意见。尽管知联会在我省网络健全且有较强的影响力,但毕竟是群众组织,与作为政党的民主党派不可同日而语。出现的具体问题,需要理论上加以澄清,在政策上加以界定,在实践上加以引导。
当然,以上四大类十个问题概括得不尽全面和准确,权当抛砖引玉,有待专家学者深度研究探讨。最后,作为一项新的工程和学科,参政党党建理论建设需要加强领导和投入。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各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要给予指导支持。要将参政党党建理论研究作为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各民主党派要将参政党党建理论纳入本党派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的优势,及早建立一支参政党党建理论研究队伍;同时要完善社会化的研究机制,为参政党党建理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