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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来源:统战新语   日期:2019-09-20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前,我们党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增进各族人民的互信互助,建立、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开启了各民族在平等基础上共同发展进步的历史新纪元。70年来,我们党始终将民族问题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将民族工作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入推进,不断探索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根据各族人民的愿望,在民族地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消除了少数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和剥削。为正确执行民族平等的政策,摸清中国民族的“家底”,我们党开展大规模民族调查和民族识别,几十个新中国成立前不被承认的少数民族成为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同时,制定实施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合法权益,特别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群众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成为真正的主人。

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阶段,我们党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提出“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入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在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大力扶持和全国各地的倾心帮助下,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谱写了大发展大繁荣的辉煌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在民族工作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多次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党中央先后召开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及分工方案,明确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兴边富民工作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川甘青交界地区、南疆四地州、怒江凉山临夏三个自治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制定出台专门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会议,不断加强完善对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这些重大举措部署,推动和引领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

纵观历史,我们党从建立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再到进入新时代,民族工作在伟大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积累了十分宝贵而丰富的经验,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方向。必须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族平等是新中国的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各民族真正平等和紧密团结创造了根本前提。我国各民族不分大小、历史长短、发展阶段高低,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各民族群众都是国家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生命线,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各民族群众共同致力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征程中,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应坚持不动摇。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核心是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放在第一位。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旗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对我国国情和历史传统的准确把握,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发展成果,是创新推进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应正确处理“一”和“多”的关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深化“五观”教育,增进“五个认同”,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培养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三个特别”标准,增强各族干部的团结和责任。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同时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民族问题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族工作面临着“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面对日益复杂的民族工作形势,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根本方向,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