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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出实效 力促民族政策落地开花——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闵督     日期:2017-09-08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16次重大专项督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督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对加强督查、抓好落实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国家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向中央看齐意识,把督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政治责任,积极开展督查工作。5年来,国家民委先后组织开展了16次重大专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入贯彻落实。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民委党组立即部署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联合中央统战部向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9家中央有关部门、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协调24个部委组成5个督查组,由部级干部带队,对内蒙古、青海、上海等11个省(区、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提出举办省部级干部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对各地区和有关部委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等意见建议,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

为筹备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深入民族地区调研,对开好经验交流会提出要求、作出安排。2016年7月,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国家民委配合中央统战部组成14个调研检查组,对各省(区、市)和有关部委、中管企业、中管高校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巴特尔带队赴湖北、四川、西藏3省(区)调研检查。通过持续深入地抓督查、抓整改、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普遍增强,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开创了上下同心、干群合力、齐头奋进的民族工作新气象。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固本强基,行稳致远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推动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召开了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等,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文件。

国家民委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连续3年对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民族八省(区)加快发展文件、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发重要桥头堡总体规划、支持青海等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文件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国家民委坚持问题导向,沉下身子、深入基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掌握情况全面、反映问题详实,始终把促进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充分肯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绩,又认真严肃地指出民族地区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进一步深入落实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中央领导同志对督查所提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完善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交通运输部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形成了民族地区交通发展的“总攻略”“行军图”,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先后实施了205个“溜索改桥”项目,基本结束民族地区的“溜索时代”。民族八省(区)党委、政府对督查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以抓整改落实为契机,完善政策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查落实,积极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重要决定。民族地区是扶贫攻坚的重点,也是难点。国家民委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推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困自治州等重点地区脱贫作为工作重心,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对武陵山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支持凉山怒江临夏三个特困自治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广西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情况进行督查调研。这一系列督查,聚焦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研究补齐短板措施,助力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对于武陵山片区存在的项目落实缓慢、政策缺乏量化、配套资金困难、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艰难等影响扶贫攻坚进程的突出问题,国家民委提出了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支持产业发展等具体意见建议,有关部委据此研究加大帮扶力度的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策落实。对于凉山、怒江、临夏三州扶贫攻坚中出现的项目落实进度慢、资金配套压力大等问题,国家民委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研究和分析,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制定支持三州具体措施,并再次为三州下发相关文件,支持三州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推动创建、改善民生: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民委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开展督查调研,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

国家民委先后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组织开展了对内蒙古、辽宁、上海等地创建活动情况的督查调研,就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创新发展提出对策建议,着力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5年来,国家民委先后命名了4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6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65个。各省(区、市)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制定推进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2013年9月启动新一批13个示范州试点工作以来,创建活动不断向全面扩展、向纵深推进,全国基本形成了省(区、市)、州(地、市、盟)、县级及以下的多级联动格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少数民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督查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国家民委紧紧围绕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督查调研,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一批看起来不大却意义重大的实际困难,便利了群众、温暖了民心。

姓名中小小的一个点,看起来微不足道,却在身份证办理、社会保险申报、银行开户、护照申领等生活事务中给少数民族群众带来诸多不便。国家民委经过一年多的督查调研,会同公安部、工信部等12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在政府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中统一姓名采集应用规范的通知》,就规范信息系统中少数民族姓名间隔符“·”的使用、扩大姓名字符长度、使用国家标准字符等提出明确要求,彻底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少数民族姓名信息采集不规范问题。

少数民族群众在进城务工、经商、求学的过程中往往面临诸多困难,尤为突出的是如何适应和融入城市的问题。国家民委多次组织督查调研,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着手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16年,中办、国办转发了该《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居住、经商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做好服务,依法管理相关事务,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平等享有城市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为了解决针对特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歧视性做法等问题,国家民委等部门持续加大督查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下发通知,纠正各地区各部门的不当做法,督促其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决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关注社会事业发展: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中华各民族绚丽的文化,共同构成了博大精深、多姿多彩的中华文明。为了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2013年,国家民委联合相关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青海、宁夏、新疆等9省(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教育是立国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在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新形势下的民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国家民委会同教育部对内蒙古、广西、四川等8省(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素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双语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等影响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据此形成督查报告,上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民族地区生态系统脆弱。针对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国家民委对内蒙古、吉林、湖北、湖南、广西等14个省(区、市)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督查调研,提出加强生态保护法规建设、完善生态保护政策、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对策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民委不断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督查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民委系统督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打基础、管长远,完善督查工作体制机制。国家民委建立了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横向联合督查机制、与各省(区、市)民族工作部门的纵向联动督查机制,形成了有关部委联合、民委系统上下联动的督查工作格局。督查中,国家民委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地方民族工作部门的作用,共同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及时出台政策文件,推动相关领域民族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指导地方民族工作部门加强督查工作,15个省(区、市)民族工作部门成立了督查处,没有成立督查机构的也指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督查工作,全国民委系统督查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抓培训、抓调研,提升督查工作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督查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政策贯彻落实督查工作的必备条件。国家民委坚持狠抓督查干部队伍建设和督查能力培训,连续举办了3期全国民委系统监督检查工作干部培训班,对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民委系统分管领导和督查干部进行轮训;选派人员到各省(区、市)民族工作部门辅导督查理论学习,指导督查工作开展;组织省级民族工作部门的督查干部参与国家民委开展的督查活动,让督查干部在业务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升。如今,督查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显著提高,为民委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接地气、重实效,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近年来,国家民委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积极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督查工作实效。每年初,国家民委向各省(区、市)民族工作部门下发年度督查工作要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督查工作,形成了推动民族政策落实的督查工作合力;在每次重大专项督查前,向各省(区、市)下发自查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地方难以解决的问题,国家民委以此为重点,在组织实地督查时,集中精力予以解决。同时,国家民委采取明查暗访、个别访谈、抽样检查等方式方法,不断丰富督查形式、不断提高督查效率,有效地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