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党委统战部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日期:2006-04-07
新华网4月6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6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强调,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立足国内,放眼国外,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他们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吸引、凝聚和团结更多的海外侨胞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1990年通过、1991年开始实施的。这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第一次进行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年9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监督工作,促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有效实施的重大举措。
王兆国说,这次执法检查,要从解决涉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努力为他们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充分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重点检查“一府两院”依法加强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合法权益的情况,扶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归侨侨眷社会保障规定落实的情况。王兆国要求执法检查组要围绕这三项重点内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搞好检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主持会议时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它贯彻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使我国的侨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对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爱乡爱国的积极性,吸引他们支持和参与祖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要通过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近些年来,每次全国人大会议上,都有不少代表提出有关华侨事务方面的建议。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简化海外华侨华人入境、签证手续的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实效。今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华侨农场扶持力度的建议,已经确定为重点办理的建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督促办理。
检查组自4月9日至5月中旬,将赴广西、陕西、广东、上海、福建、山东进行检查,并委托天津等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国务院侨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中国侨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汇报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