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党委统战部
作者:不详
日期:2006-07-06
《人民政协报》7月5日讯 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以来,统战领域干部工作成绩显著。中央统战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观,抓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和德才兼备的统战工作干部队伍,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证。
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
遵循党外干部定位和培养选拔的政策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人才资源分布的新变化,逐步消除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的限制,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和留学回国人员中选拔优秀党外人才担任领导职务。
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统战部与中央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并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颁布实施;集中力量开展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向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交了“关于党外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和建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认真做好“抓人物”工作,掌握了近1000名党外代表人士重点后备人选名单,各省区市也分别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
推动党外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中的安排
按照中央要求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党外人士安排,人事安排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人选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比例更加合理。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安排党外干部和代表人士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7万多名,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3万多名;一大批优秀的党外干部被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共安排党外领导干部19名,党委书记、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有3位党外干部担任校长,26个省区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配备有党外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或助理,90%以上的市(地、州、盟、区)和87%的县(市、区、旗)都安排了党外副市长、副县长。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班子,以及省市两级政府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党外干部近6000名。
统一战线“三支队伍”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制定下发了《2001年-2005年全国统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开展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党外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大培训工作,5年来全国各级统战系统共培训“三支队伍”150多万人次。先后举办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统一战线专题研究班,省部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还组织了各类培训班近300期,对全国地市级分管副书记、省级统战部副部长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级班子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基本轮训了一遍,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理论业务素质有了显著提高。
理论政策不断创新
关于选拔党外干部的具体要求和选配领域。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各级政府机构设置等情况,明确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部门的适当比例,其中省一级不低于四分之一。除做好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党外干部的选配工作外,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注意在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配备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关于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提出搞好合作共事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司法机关党组与党外干部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发挥党外干部作用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党外干部履行职责与做好其他兼职工作的关系。强调要保证党外干部在其位、主其事、负其责,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关于扩大人才工作范围。提出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党和政府的工作范围,要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等人才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
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培训工作。把分管统战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纳入统一战线培训范围,“三支队伍”一起抓。把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部门。
(来源: 《人民政协报》)